7月3日,应申请人陈某的申请,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签发了自《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后该院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丈夫张某对妻子陈某实施家暴及对其近亲属进行骚扰。
陈某与张某于 2015年 11月经人介绍认识,双方于2016年2登记结婚 (均系再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家庭琐事,不断产生纠纷,陈某为了躲避张某的骚扰,便离家到外务工。张某为了达到与陈某共同生活的目的,采取立协议、写保证书,并以发陈某的裸照相威胁。陈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
今年5月28日,该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庭审期间,法官依法对双方当事人了调解,希望能化解两人的矛盾,重回平静生活。但张某性格执拗,听不进劝解,扬言要对陈某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情。陈某害怕之后张某对她及其近亲属再次实施危险行为,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该裁定作出后,承办法官进行了走访,就人身保护令的内容,对张某给予了释明,并告之若再有家暴行为,将对其进行司法强制惩戒。
据悉,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该法的一大亮点是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赋予司法机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新“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