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琨(党组书记、院长):负责区法院的全面工作,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常晓宁(党组成员、副院长):负责司法改革工作、组织人事工作、法官管理工作、法官教育及培训工作、机关党建创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青妇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双拥工作、人民法庭工作等。分管政治部(机关党委)、院机关纪委、工会、团支部、平圩人民法庭、三号井人民法庭。
曹 焕(党组成员、区纪委、区监察委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组。
周 雷(党组成员、副院长):负责刑事审判工作、少年法庭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治工作、行政审判工作、有关婚姻家庭和交通事故等纠纷的一审民事案件及各类再审案件审判工作、审判监督工作等。分管刑事审判庭、院扫黑办、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杨艳林(党组成员、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工作、司法警察工作、乡村振兴工作等,协助负责司法改革工作、组织人事工作、法官管理工作、机关党建创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青妇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审判管理工作等。分管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协管政治部(机关党委)、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吴 斌(副院长):负责诉讼服务工作、立案信访工作、营商环境工作、基建工作等。分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基建办。
曹光宏(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负责执行工作。分管执行局(执行庭)。
钱 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负责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和法庭管辖一审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一审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分管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