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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法院:“执行110”强制执行显威慑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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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穹琼 刘龙飞  发布时间:2023-08-08 17:08:5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潘集区人民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举报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马某此刻正在大通区某城中村,值班干警通过信息系统核实好案件信息并确认好被执行人所在的具体地点后,迅速驱车赶往现场,将被执行人逮个正着,并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




     据悉,原被告是高中同学,被告马某于2020年向原告朱某借款,原告从2020年5月7日至同年11月7日通过微信、支付宝分四次向被告出借3.8万余元,后被告仅偿还了部分欠款,剩余欠款拖欠不还,原告遂诉至法院。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协议达成以后,马某却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于是,朱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多方查询后未发现被执行人马某有财产可供执行,且马某下落不明,该案承办法官按照程序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近日,执行干警接到举报线索后,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承办法官向马某出示拘传票,依法强制将被执行人马某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对其耐心地释法明理,指出如再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依法对其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被执行人马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履行1万元,并积极与申请人朱某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该案顺利化解。






 
责任编辑:法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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