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马占山:
本院受理原告王生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4年12月5日上午9时35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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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潘集区人民法院民庭 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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