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公告
陈恳:本院受理原告黄杰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于2024年11月11日作出的(2024)皖0406民初33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陈恳支付原告黄杰劳务报酬8631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50元,由陈恳负担。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苏志元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电话:0554-2796519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